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
1937年7月7日,日军进攻卢沟桥。
卢沟桥横跨永定何,属河北省宛平县管辖,距北平仅30里,为捍卫北平的屏障。驻守在平津一带的中国军队是第二十九军,总兵力约有10万人。
7月7日夜10时,驻丰台日军河边旅团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由中队长清水节郎率领,在卢沟桥以北地区举行以攻取卢沟桥为假想目标的军事演习,11时许,日军诡称演习时一士兵离队失踪,要求进城搜查。在遭到中国驻军第二十九军第三十七师二一九团团长吉星文的严词拒绝后,日军迅即包围宛平县城。翌晨2时,第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为防止事态扩大,经与日方商定,双方派员前往调查。
但日军趁交涉之际,于8日晨4时50分,向宛平县城猛烈攻击。并强占宛平东北沙岗,打响了攻城第一枪,中国守军忍无可忍,奋起还击,日军在同一天内,连续进攻宛平城三次,均遭中国守军的英勇抵抗。
7月8日,北平当局令驻军坚守卢沟桥。宋哲元致电蒋介石,报告卢沟桥事变真相。
同日,国民政府外交部为卢沟桥事变向日本大使提出口头抗议。
同日,日本内阁会议提出所谓“事件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欺骗世界舆论,麻痹国民党当局,争取时间调集部队。
9日,北平当局与日军达成协议:(1)双方立即停止射击;(2)日军撤退至永定河左岸,中国军队撤至右岸;(3)卢沟桥守备由河北保安队石友三部担任。翌日,中国军队撤退,日军不仅不履行诺言,反而大批调兵向中国军队进攻。
11日,平津当局与日军达成现地协定:(1)第二十九军代表声明向日军表示道歉,并惩办此次事变责任者;(2)取缔共产党、蓝衣社及其他抗日团体的抗日活动;(3)永定河以东不驻中国军队。
10日,各方纷纷报告,日军已由天津、古北口、榆关等处陆续开到,且有大炮、坦克等向卢沟桥前进,已将大井村五里店等处占领;平卢云路也不通行,战事即将再发。
11日起,日军时以大炮轰击宛平城及其附近一带,城内居民伤亡颇多,团长吉星文亦负伤,就将城内居民向城外比较安全地带疏散。战事由此扩大到八宝山、长辛店、廊坊、杨村等处。第二十九军各部分散于各处应敌。日军出动飞机在各处侦察扫射,战事时断时续。
卢沟桥事变揭开了全国抗日战争的序幕。
入侵何以被称“事变” ?
作者:石子政
今天是“七.七事变”纪念日。虽说已是76年前的旧事,却仍叫人心潮难平啊!的确不敢忘掉这个国耻之时啊!朋友,你是否想过,明明日本人的无耻入侵行径,却怎么称之为“ 事变”呢?这的确是个该追究的问题。
在抗日战争中,日本军队多次寻衅入侵的历史事件,如“ 九. 一八事变”.” “一二八事变”.”“七.七事变”.“八一.三事变” 等。尽管这些称呯己叫了七十多年,人们已习以为常了,但你不觉得奇怪吗---入侵何以称之为“ 事变”呢?
“事变” 之祢源于日本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侵略军突然袭击沈阳,次日晨沈阳沦陷,隨后开始向东北大举进攻。当时国内报纸上有“ 侵略”. “无端寻衅”.” 占领” 等说法。对这一侵略事件都匹还没有给予简称或专用名称。
但是,第五天(9月23日) 东京电文中,在日本企图以“ 外交保障占领” 旳报道中称:“ 首相昨晚邀南(次郎) 陸相到官邸,关于满洲事变善后处理征询陸相之意见,…..”(见1931年9月24日《申报》) 这是事发后首次从报端见到“满洲事变” 之称,然而这却是来自日本最高领导层。从此,凡是来自东京的电文均称“ 滿满洲事变” 。隨后,日本对中国的每次侵略都称之为“ 事变” 。
当时,愤怒的中国人民万万没料到,日本侵略者将赤裸裸的入侵称为“ 事变” ,隐藏着别有用心的阴谋。
“事变” 的词义辨析
昭和十一年(1931年) 的《广辞林》一书中对“事变” 一词的注释为(一). 不测旳非常的变故. 事件。(二). 不得不出动警察进行镇压的意外骚动和暴乱。以辞见意,侵略者竟然将自己的侵略行为说成是镇压暴乱,把中国视作置于他们统辖范围之内。显然,“事变” 一词反映不出中国被侵略旳客观事实。
“事变”: 日本战犯狡赖罪责的借口
1946年,以东条英机为首旳日本甲级战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受到审判。在铁证如山的侵略暴行面前,他们仍然诡辩狡赖,竟称: 对我国的侵略是“ 事变” ,“ 战争法规不适应这一敌对行为” 。尤其,中日双方都称此为“事变” ,似乎捞到了救命稻草。读一读《远东国际法庭判决书》的如下内容即一目了然。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到战争结束止,日本历代内阁都不承认在中国的敌对行为是战争。他们坚持地称它为“事变” 。以此为借口,日军当局主张战争法规不能适用敌对行为的实行。
日军的首脑者认为这个战争是“膺惩战” ,因为中国人民不承认日本民族的优越性和领导池位,拒绝与日本合作,所以为惩罚中国人民而战。
因为日本政府把中日战争正式称为“事变” ,把在满洲的中国军队看作“土匪” ,所以陆军拒绝给战争中被俘虏的人以俘虏的资格和待遇。据武藤说:在1938年已正式决定,依旧称中日战争为“事变” ,并以此为理由,依旧拒绝将战争沄法规适用于这次的纷争。而东条也对我们作了同样的供述。
綜上所述,“事变” 一词已经超越了其词语本事的范畴,成了当年日本对华的基本国策之关键词。其中隐藏着两层祸心,其一,将日本侵略战争与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战争含糊地称为“纷争” 与“事变” ,以“不适合战争法规” 为由,妄图逃避国际战争法的制裁;其二,将曰日本发起对我国的侵略原因,归罪于中国人民不承认日本的“领导地位” 与“拒绝与日本合作” 。
显而易见,“事变” 一词高度概括了日本侵略者的强盗逻辑。鉴此,我们再不能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