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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阶级
作者:崔士心    发布时间:2011-12-3    浏览:18267
     什么是阶级
 
             崔士心
 
 
什么是阶级呢?列宁曾给阶级下了一个完备而又科学的定义。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支配的那份的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在这个定义中指出有四个“不同”1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有的人在社会生产体系中占统治地位,剥削别人有的人处于被统治地位受别人剥削。2。对于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有的占有大量生产资料有的没有生产资料或占有很少。3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有的在生产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自己不劳动,强迫他人为自己劳动;而有的却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为他人劳动。4获得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有的不劳动而获得大量的生产品和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有的终年劳动但劳动成果却得到很少。把这些不同归纳为一句话,就是在社会经济结构中人们所处地位的不同。各阶级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不同地位,主要指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由此而产生的在经济上的统治和服从地位。例如,地主和农民的地位不同,就在于地主占有土地,处于统治和剥削的地位,农民租用地主的土地,向地主交纳地租,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地位。又如资本家占有工厂机器原料等生产资料,自己不劳动,雇佣工人为他们干活,而工人一无所有,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最低生活。这种不同地位就形成了阶级的区分。
 
人们对于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所处的剥削或被剥削的地位不同,就是划分阶级主要的基本的原则。但同时,我们又必须看到,阶级不仅仅是一个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问题,因为社会阶级的矛盾和对立不仅表现在经济生活上,而且也表现在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上,马克思列宁主义告诉我们,作为一个阶级,不但有他的经济基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有他的政治观点,思想意识。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资产阶级,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还掌握着印把子,有一整套国家机器:军队,警察,宪兵,法庭,监狱,同时,还有一整套为他们经济基础服务的政治思想观点道德等等,以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保护和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即使资产阶级经济基础被消灭了,作为阶级统治的国家机器被打碎了,资产阶级思想观点道德等的影响还是存在的。就拿我国来说,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他们的反动统治机构是被消灭被打碎了。但是他们的政治思想影响还存在,特别是资产阶级还拿定息,对它们的改造尤其是对资产阶级政治观点,思想意识的存在和影响,必须采取长期改造逐步消灭的方法。因此,在认识阶级消灭问题上,除了要分析经济基础,还要分析政治观点和思想意识。决不能简单的认为一个阶级的经济基础被消灭了,这个阶级就立即被消灭了。
在各阶级中,还有不同阶层的区分,这是依据他们占有生产资料数量的不同,是否参加劳动和参加多少劳动的不同,剥削和被剥削的程度不同,而分为不同的阶层。例如资产阶级可分为大资产阶级和中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可分为大地主和中小地主。小资产阶级可分出上层小资产阶级。农民可分为富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等等。
自从人类有历史以来,已经经历过三个对抗性的阶级社会,这就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不管是哪个阶级社会,总是有剥削和被剥削两个互相对立着的基本阶级,奴隶社会是奴隶主和奴隶,封建社会是地主和农民,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家和工人。当然,在每一个阶级社会中,除了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阶级。例如,在奴隶社会里有不是奴隶主也不是奴隶的从事劳动的“自由民”,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有依靠自己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的个体劳动者。在阶级社会里还有不直接参加生产或者和社会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由于他们从事脑力劳动,不直接参加生产,因此他们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分属于各阶级的特殊阶层。他们的阶级地位分属于所服务的阶级。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的社会里,他们大多数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他们就属于资产阶级那一方面,叫做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也有的知识分子是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服务的,这些人就属于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这一方面,叫做无产阶级知识分子。尽管一个阶级社会里有许多阶级,但总的说来不外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哪些占有生产资料,靠剥削别人为生的人是剥削阶级,哪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而被迫受人剥削的人,是被剥削阶级。(关于阶级相关论述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共有评论 4 条
【吴振国】于 2012/11/16 15:54:50 评论说 1#  
    我们从小学习历史的教科书上就告诉我们:私有制是阶级产生的根源!尤其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必然导致两大阶级的产生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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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将死】于 2012/8/24 19:53:57 评论说 2#  
    阶级问题,应该以马列主义理论为基础,用发展的眼光去分析。我认为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说法现在仍然适用,但无产阶级的提法是针对早期资本主义制度下提出来的,现在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时期(改革前)拥有了福利住房,被今天的资产阶级御用专家说成是拥有了资产钻了理论空子,从而蒙蔽欺骗了一批青年。要向毛泽东当年《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对现在中国及世界各国做一个科学分析后,对当代社会各阶级做一个分析,阐述清楚无产阶级与当代普通劳动群体的演变关系,并从新做一个社会阶层定位,在此基础上反映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虽然我至今没有住房,只有简单的旧家电及基本生活必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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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于 2012/1/2 18:08:12 评论说 3#  
    "先又私有制后产生私有意识",请问私有制是天生的吗?没有剩余产品出现,就不会出现有人占有剩余产品,也就不会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个压迫,也就不会出现国家和私有制。所以私有制的出现客观上的根本原因是产品有了剩余。但是如果人没有占有剩余产品的性质,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及私有制能出现吗?所以是人的主观具有占有剩余产品的性质,客观有了占有的条件,所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及私有制出现了。所以私有制的出现,是人在一定的客观条件发展变化的结果。既然如此,要彻底消灭阶级和私有制,必须创造阶级和私有制不在产生的基础或条件,才能实现。也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必须创造一种是私有制不在产生的客观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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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于 2011/12/17 18:07:17 评论说 4#  
    "决不能简单的认为一个阶级的经济基础被消灭了,这个阶级就立即被消灭了。”不敢苟同这样观点。应该是旧的剥削阶级消灭了,还是否会产生新的阶级问题。只要产生阶级两个条件存在,就一定会再产生阶级。一是事物内因的自私性,二是客观存在让自私性产生、发展的基础。两者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阶级绝对不会再产生。实际人的自私心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其能否表现出来、发展,决定的是客观不否存在其能否表现出来、发展条件,如果存在这样的条件,阶级就一定会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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